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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华区滨河花园17栋首层2-6-1号商铺招租公告
2024/01/24 12:17:03
| 项目名称 | 滨河花园17栋首层2-6-1号商铺 | ||||||||
| 资产地理位置 |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迎滨路滨河花园17栋首层2-6-1号 | ||||||||
| 租赁物业概况 |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迎滨路滨河花园17栋首层2-6-1号商铺物业,框架结构,面积为46.62㎡,物业租赁用途:商铺。租赁物业属于我司资产,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,来源合法,物业按现状出租。 | ||||||||
| 资产权属情况 | 深圳市观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| 出租用途 | 商铺 | ||||||
| 出租面积 | 46.62㎡ | 租赁期限 | 3年 | ||||||
| 免租期限 | 2个月(在租赁期限内) | ||||||||
| 招租底价及递增 | 每月人民币110元/平方米(含税),租金第3年递增一次,递增5% | ||||||||
| 租金支付方式 | 合同签订后,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。 | ||||||||
|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| 否 | 原合同租赁期限 | 无 |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| 否 | ||||
| 原承租方名称 | 无 | 物业是否空置 | 是 | ||||||
|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 | 中国境内正常经营的企业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| ||||||||
| 履约条件 | 1、按时缴纳租金、管理费、保证金、水电费等各项费用; 2、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; 3、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、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、消防、经营等证照和批文; 4、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; 5、租赁押金:贰个月租金; 6、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; 7、到期退租,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; 8、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,须获得审批; 9、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。 | ||||||||
| 联系人 | 万继方 | 联系电话 | 28080181、13902908033 | ||||||
| 联系地址 |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投资管理公司411 | ||||||||